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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增强人才队伍多元化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武汉商学院面向社会专项招聘教师及实验教师3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国内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截止时间到2020年12月31日)。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截止时间到2020年8月31日);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10日,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商学院官网统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至8月21日12: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进行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武汉商学院负责组织,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审查通过。通过审查的,不能同时应聘其他岗位。
免笔试人员(博士研究生)于2020年8月20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前往武汉商学院北区行政楼42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报名表》三份、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10:00至8月2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确认。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2020年8月17日10:00至8月2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考生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武汉商学院2020年专项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2)。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8月26日9:00至8月29日9:00,登录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下载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生缺考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前,由武汉商学院在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1.面试要求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博士研究生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面试指标。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参加笔试者也具有面试资格,正常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武汉商学院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硕士或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连读的提供学校证明)、职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资格复审时,1014专技七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湖北省职改办、武汉市职改办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证书除外)还应由武汉商学院进行评审认定,认定通过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发放《武汉商学院专项招聘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提问占面试总成绩的40%。
(五)考核和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可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最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考生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核阶段。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形式,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统一在武汉商学院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新进人员上编及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经武汉商学院职称评审认定通过的1014专技七级岗位,相应专业副教授可聘至专技7级,相应专业教授可聘至专技4级。已经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经我校职称评审认定通过,硕士最高可聘至专技10级,博士最高可聘至专技9级。
三、联系方式
(一)武汉商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商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电话:027-8479134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邮箱:whsxyrsc@126.com
单位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16号
邮编:430056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武汉商学院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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