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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恩施州建始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公告

2024-05-31 16:34:54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13387696086 15972448833

  • 地址: 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广润社区朝阳大道117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始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1.县公安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10名,上班地点在恩施市或利川市。

  2.县公安局招聘男性辅警7名。待考试录用后统一分配到建始县公安局相关所队(特警大队、刑侦大队、业州城区派出所、高坪派出所、花坪派出所、龙坪派出所)。

  2、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5.矫正视力4.8以上;

  6.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7.县公安局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8.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9.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退伍军人。

  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本人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本人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职解聘的;

  6.本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9.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3、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30日—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建始县业州镇红土中路公安局主楼802室。

  联系电话:见原文

  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3232005

  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1份(A4纸,需正反打印,附件链接自行下载);

  建始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征信截图打印;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

  4、考察政审

  考生本人下载政审表(见附件,正反打印),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报名同时提交户籍地派出所签字盖章的政审表。

  建始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doc

  5、核发《准考证》

  考生于6月2日14:30到报名处报到领取《准考证》。

  6、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体能测试合格即可。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的原则,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下午15:00至17: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7、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9、录取聘用

  1.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恩施州政法文〔2018〕2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看护辅警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由监察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使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招聘的辅警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公安局管理使用,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10、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公安局现有辅警待遇比照执行,基本工资:机关基本工资1800元/月+不超过500元/月加班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县监委留置场所、派出所工资2000元/月+不超过500元/月加班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另监委将每月为看护辅警发放金额的补助);特警工资2500元/月+不超过500元/月加班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11、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8Mafd2NHdhVAZVpQ7an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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