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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和报考要求
(一)对象范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含参公单位)工勤技能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
(二)报考要求
1、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设置,并在2020年完成岗位聘用认定工作,相应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仍有空缺的,在空岗数额内报考。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评聘矛盾突出,确需申报的,按照“退二晋一”报考,人员退出计算2020年、2021年数额。
2、机关(参公单位)工勤人员结构比例参照所属事业单位核定的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在结构比例内或按照“退二晋一”报考。
3、中央在鄂有关单位可参照上述要求委托市人事考试机构提供考核服务。
二、考核等级及工种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考核工种如下:
(一)通用工种:62个,见附件1。
(二)行业工种(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属单:30个,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符合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见附件3。
3.复员退伍军人或因工作调动需参加考核的人员,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按相关政策定岗定级后,可按确定的技术等级,依照报考条件参加相应技术等级考核。复员退伍军人在部队的军龄,可以计算从事本工种的工作年限。
4.2019和2020年高级技师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参加本年度高级技师评审。
5.取得现技术等级年限和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直接申报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认定为技师、高级技师:
1.近三年参加纳入省、部级人社部门年度竞赛计划内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且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可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2.近三年在各类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表现突出,取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备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3.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劳模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技能人员,直接认定为技师技术等级资格,已具备技师技术等级资格的认定为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资格。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
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srsksy.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以下简称考核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报名缴费,原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留存。
经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确认通过后,考生在网上进行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不通过(即未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考生诚信承诺书未确认或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负责对考生出生年月、工作年限、文化程度、现岗位等级、年度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基本信息依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盖章同意。
破格申报人员需前往市工考管理部门现场审核,携带身份证、考核审批表、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严格落实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员填报信息与其人事档案保持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证书并公示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报考高级技师的,理论和操作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后,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审。
行业工种考核工作按通用工种考核办法进行,全省统一部署、统一报名、统一理论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省工考办委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理论知识考试。以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省统一大纲、统一、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共分为两个级别,初、中、高级工为一个级别,技师、高级技师为一个级别。
(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鄂人考函〔2011〕13号)要求,由省工考办和各地工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技能考核注重实际岗位技能的测试、评价。目前我省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设备密切接触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可创新考核方式,如采取远程视频、纸笔作答或 面试等多种方式测试专业知识和技能。
省直考区通用工种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省工考办委托省直相关考核点统一组织实施,行业工种专业技能操作考核工作由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实施。市州考区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工作由当地工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高级技师评审。报考高级技师等级考核的工勤技能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后,按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评审材料参加评审,综合成绩三年内有效。
(四)考核结果确认。报考技师及以下等级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即为综合考核合格;报考高级技师等级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经省工考办批准后,即为综合考核合格。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构成,初、中、高级工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占40%、专业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占60%;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各占50%。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5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三)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5月22日-5月25日。
(三)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2021年6月1日9∶00-6月5日9∶00。
(四)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9∶00~11∶30
考试科目:《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采取开卷形式,不教材,测试内容见考试大纲。
(五)专业操作技能考核
市州考生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安排由各市州工考管理部门公布。
(六)考点设置
省直考区考点设在武汉市,各市州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考场一般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偏远山区县(市)等级工理论知识考试的考场设置,应本着适当集中、方便考生、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由各市州工考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工考办备案。
(七)成绩公示。省直考区和全省技师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将于2021年12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市州考区等级工综合成绩详询当地工考管理部门。
(八)证书及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公示结束后开始办理证书及合格人员通知。
1.证书办理。市州考区考生合格证书由各市州工考管理部门负责办理。
2.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市州考区:各单位人事部门人员携单位介绍信及考核合格考生考核审批表到当地工考管理部门办理合格人员通知及相关审批手续。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重要措施。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在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指导下,由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机构设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简称省工考办)统一管理。各级工考管理部门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工考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当地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第一责任人。
(二)省直考区等级工及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级别的考核结果由省工考办负责确定;市州考区初、中、高级工的考核结果由市州负责确定。
(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考核方式和标准,切实加强考核安全和规范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鼓励学习,鼓励岗位技能,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作用。省工考办在考核实施期间将派巡视人员赴各地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技能操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风考纪情况。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通用工种一览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行业工种一览表
3.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一览表
4.《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样表)
5.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大纲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qjrsks.cn/qj/002/002002/20210512/93b210a2-324d-4cb7-9c4c-694248bec4ab.html
文章关键词: 湖北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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