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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市非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用生命和汗水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突出贡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我市非事业编制的抗疫医务人员专项招聘32名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石首市非事业编制的抗疫医务人员。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56号)精神,抗疫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例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我市非事业编制抗疫医务人员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32人,其中市人民医院14人、市中医医院9人、市妇幼保健院3人、乡镇卫生院6人。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石首市面向抗疫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9:00至2020年7月20日17:00。
报名地点:石首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石首市建宁大道586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免冠彩照1张及电子版(大小在300k以下)、单位出具审查意见的《石首市2020年面向抗疫医务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抗疫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名单在石首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制作和发放笔试准考证。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底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7月底前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研究确定,可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答辩、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陆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由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八、其它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必须严格按照报考岗位报到予以聘用。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7182574;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7819115。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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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湖北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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